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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香港研究资助局联合科研资助基金2006年度项目申请的通告
【字体:
【发布部门】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港澳台事务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11-30
【实施日期】 2005-11-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香港研究资助局联合科研资助基金2006年度项目申请的通告
 
 
  根据1998年11月23日签订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香港研究资助局设立联合科研资助基金的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从本通告公布之日起,开始受理2006年度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和香港研究资助局联合科研资助基金申请项目,有关申请事项通告如下:
  一、2006年度联合科研资助基金优先资助的领域仍为:信息科学、生物科学、新材料科学、海洋与环境科学、中医中药研究、管理科学。每项申请只能选择一个评审学科;请申报人务必注明所申报的学科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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