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关于举办大湄公河次区域生物多样性廊道项目第一期研讨会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发文字号】 环办会〔2005〕83号
【发布日期】 2005-11-28
【实施日期】 2005-11-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关于举办大湄公河次区域生物多样性廊道项目第一期研讨会的通知
环办会〔2005〕83号
 

云南省环保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环保局、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中科院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
  为切实做好实施大湄公河次区域生物多样性廊道项目的技术准备工作,交流生物多样性廊道建设的技术和经验,提高项目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兹定于2005年12月2日-3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举办大湄公河次区域生物多样性廊道项目第一期研讨会。
  研讨会的主要内容:(1)介绍大湄公河次区域环境合作战略;(2)介绍大湄公河次区域生物多样性廊道项目的情况;(3)交流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廊道建设的管理经验等。会后将组织对广西崇左、弄岗等地生物多样性情况进行考察。
  请你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参会(名单附后)并将回执于2005年11月30日前反馈我局。
  联系人:国家环保总局生物多样性履约办公室 李君
  联系电话:(010)66556331
  传真:(010)66556329
  联系人:国家环保总局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