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九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提名推荐工作的通知 人教综[2005] 16 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大力实施人才强国战略,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氛围,造就一批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激励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根据中央组织部、人事部、中国科协《关于开展第九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科协发组字【2005】62号)要求,水利部和中国水利学会决定,联合开展第九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提名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作出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作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提名单位 水利部所属各流域机构、科研院所、勘测、设计、施工、建管等单位和中国水利学会团体会员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