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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业部等关于加强液态奶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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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农业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文字号】
国质检监联[2005]447号
【发布日期】
2005-11-23
【实施日期】
2005-11-2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业部等关于加强液态奶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国质检监联[2005]44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液态奶生产经营管理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5]24号,以下简称《通知》),经国务院领导同意,现就加强液态奶监督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液态奶重点生产企业进行驻厂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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