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水性涂料》等11项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的公告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5年第53号)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科技进步,现批准《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水性涂料》等11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水性涂料(HJ/T 201-2005) 二、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一次性餐具(HJ/T 202-2005) 三、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飞碟靶(HJ/T 203-2005) 四、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包装用纤维干燥剂(HJ/T 204-2005) 五、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再生纸制品(HJ/T 205-2005) 六、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无石棉建筑制品(HJ/T 206-2005) 七、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建筑砌块(HJ/T 207-2005) 八、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灭火器(HJ/T 208-2005) 九、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