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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征求对2006年就业再就业专项计划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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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发文字号】 劳社部明电[2005]13号
【发布日期】 2005-11-20
【实施日期】 2005-11-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征求对2006年就业再就业专项计划意见的函
劳社部明电[2005]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完成好中央确定的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任务,按照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根据各地上报的就业再就业计划,我们起草了《关于印发2006年就业再就业专项计划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尽快提出意见。并将本省区就业再就业计划指标报省政府确认后,于12月2日前上报我部规划财务司。
  联系人:杨文静
  电话: 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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