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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字号】 国税发[2005]183号
【发布日期】 2005-11-18
【实施日期】 2005-11-1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局内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认真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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