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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国实施关闭与吊销煤炭生产许可证煤矿名单(第一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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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字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05年第69号
【发布日期】 2005-11-17
【实施日期】 2005-11-1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对全国实施关闭与吊销煤炭生产许可证煤矿名单(第一批)的公告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05年第69号)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5]21号)和我委《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维护煤炭生产秩序的紧急通知》(发改运行[2005]1692号)的统一部署,各地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在地方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会同安全监管监察等部门全面开展了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工作。经过前一阶段的停产整顿,目前陆续进入整顿验收阶段。对经验收不合格的煤矿,将采取关闭措施,吊销煤炭生产许可证。
  为推动这项工作深入开展,我委决定分批集中公告全国决定实施关闭与吊销煤炭生产许可证煤矿名单。现将截止2005年10月底,各地决定实施关闭与吊销煤炭生产许可证的580处煤矿名单予以公告。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五年十一月十七日

  附:
全国实施关闭与吊销煤炭生产许可证煤矿名单(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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