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2005年记账式(十三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财库[2005]352号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证券交易所市场2004年国债承销团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为筹集财政资金,支持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财政部决定发行2005年记账式(十三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工作代码为:051307AG)。现就本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行数额及发行条件 1.本期国债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证券交易所市场及试点商业银行柜台发行。计划发行面值总额为300亿元(试点商业银行柜台销售部分不再另行分配额度)。甲类成员在竞争性招标结束后,有权追加当期国债基本承销额,追加的基本承销总额控制在甲类成员当期国债中标额的30%以内。 2.本期国债为固定利率附息债,期限7年,票面利率按竞争性招标加权平均中标利率确定。 3、本期国债于2005年11月23日招投标,11月25日开始发行并计息,11月30日发行结束,12月6日起,在全国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