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在12·5“国际志愿者日”前后集中开展“志愿中国,和谐社会”主题活动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共青团中央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11-15
【实施日期】 2005-11-1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在12·5“国际志愿者日”前后集中开展“志愿中国,和谐社会”主题活动的通知
 
 
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
  今年12月5日是第20个国际志愿者日。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对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重要指示精神,引导广大青少年进而带动其他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进一步发挥志愿服务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的积极作用,团中央决定在12月5日“国际志愿者日”前后集中开展“志愿中国,和谐社会”主题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