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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部门应对人间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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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农业部
【发文字号】
农医发[2005]29号
【发布日期】
2005-11-15
【实施日期】
2005-11-1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部门应对人间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
农医发[2005]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畜牧兽医(农牧、农业)厅(局、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农业部门应对人间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应急预案》已经2005年11月11日农业部第2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农业部
二00五年十一月十五日
农业部门应对人间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目的
为在人间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时,及时有效预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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