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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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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11-14
【实施日期】 2005-11-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计生委,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口计生委,解放军、武警部队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中直机关、中央国家机关人口计生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全面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切实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决定在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开展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开展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活动的意义

  开展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活动,就是把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赋予群众的权利交给群众,把人口计生部门应对群众尽到的义务和职责告诉群众,把计划生育的办事条件和办事程序明示给群众,尊重群众在计划生育中的主人翁地位,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依法办事,文明执法,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为群众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切实维护群众实现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全面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

  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要以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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