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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关于深圳市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沼气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请示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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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发文字号】 环办函〔2005〕702号
【发布日期】 2005-11-11
【实施日期】 2005-11-1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关于深圳市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沼气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请示的复函
环办函〔2005〕7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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