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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与神州数码(中国)有限公司合作实施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程联合培养网络技术人才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教育部  
【发文字号】 教职成函[2005]7号
【发布日期】 2005-11-04
【实施日期】 2005-11-0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教育部关于与神州数码(中国)有限公司合作实施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程联合培养网络技术人才的通知
教职成函[200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单位:
  为了共同推进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专业领域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程的实施,更好地引导职业院校借鉴和引进企业优质教学资源,推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培养模式的建立,切实提高职业院校网络专业教学质量,增强课程实施与岗位需求的衔接,满足计算机网络行业的人才需求,我部与神州数码(中国)有限公司在2005年5月-2006年12月进行合作,在各地推荐的基础上,确定在40所职业院校(见附件1)设立“教育部-神州数码网络教学改革合作项目试验校”,推出适合在校学生学习的通用性网络技术课程,进行相关师资培训并实施课程置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是我国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基本模式。我部与神州数码(中国)有限公司合作的项目,就是推动职业院校与企业合作培养人才的一次重要尝试。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计算机专业课程改革试点项目的进展,并指定专人作为项目实施联络人,督促学校按照与企业达成的协议,及时了解相关院校项目实施尤其是课程置换环节的进度与质量,保证项目学校在规定时间内达到预期目标,为在职业教育领域有效推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积累经验。
  二、我部将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安排神州数码(中国)有限公司为项目学校安装调试实验设备,对达到项目要求的学校授予“教育部-神州数码网络教学改革合作项目试验校”牌匾。
  三、各有关项目学校要根据协议的有关条款以及《教育部与神州数码(中国)有限公司合作实施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程联合培养网络技术人才项目工作流程》(见附件2),选配经过培训认证的专业教师,落实课程改革方案,改进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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