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表彰“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新时期最可爱的人”的决定
【字体:
【发布部门】 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11-04
【实施日期】 2005-11-0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表彰“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新时期最可爱的人”的决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计生委,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口计生委,解放军、武警部队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中直机关、中央国家机关人口计生委,委机关各单位,各直属挂靠单位:
  实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和改革开放的政策,不仅创造了经济持续高速增长的奇迹,而且有效控制了人口过快增长,实现了人口再生产类型的历史性转变,促进了我国由贫困到温饱再到总体小康的飞跃。
  1999年,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开展争做“新时期最可爱的人”活动以来,特别是2000年评选、表彰第一批“新时期最可爱的人”以来,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掀起了争做“新时期最可爱的人”的热潮,不断涌现出一批又一批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先进模范人物。
  他们为了信仰、为了真情、为了百姓、为了全民族的长远利益,历尽千辛万苦、跨越千山万水、走进千家万户、道尽千言万语,在艰难中求索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