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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搞好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数字化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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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建设部城市建设司  
【发文字号】 建城景函[2005]143号
【发布日期】 2005-11-04
【实施日期】 2005-11-0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搞好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数字化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建城景函[2005]143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园林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风景名胜区综合整治工作会议”和“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监管信息系统暨数字化景区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积极、稳妥地推进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数字化建设工作。建设部城建司拟在全国选定部分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作为试点,就数字化建设工作进行重点指导和扶持,同时启动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管理平台等有关数字化建设。现将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数字化建设试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试点工作基本目标
  数字化建设是整体提升风景名胜区现代化管理水平,促进景区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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