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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积极开展预防控制结核病宣传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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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卫生部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11-03
【实施日期】 2005-11-0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积极开展预防控制结核病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妇女联合会:
  结核病是经呼吸道传播的慢性传染病,主要发生在肺部。结核病在全球的广泛流行,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已成为重大的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我国是世界上22个结核病高负担国家之一,结核病患者数量居世界第二位。据2000年全国结核病流行病学调查,我国44.5%的人口(5.5亿)感染了结核菌,目前全国约有肺结核病患者450万人,其中传染性肺结核病患者150万人。每年因患结核病死亡的人数达到13万人。结核病是我国农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主要疾病之一,严重制约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我国政府十分重视结核病的防治工作,2001年国务院下发了《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2001-2010年)》,提出了控制结核病的目标,继后又制定了一系列控制结核病的新政策,结核病控制工作有了较大的进展。但近期调查发现,目前群众对结核病的传染性和可以治愈的认知程度低;对国家提供免费诊断和治疗结核病的政策知晓率低;农村结核病病人受社会、性别歧视的现象仍较严重,病人不能得到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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