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个人计算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批复
【字体:
【发布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字号】 国税函[2005]1041号
【发布日期】 2005-11-03
【实施日期】 2005-11-0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个人计算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有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