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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版权局关于查缴盗版《读者》、《杂文选刊》、《走遍美国》、《龙珠》等出版物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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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国家版权局  
【发文字号】 国权办(2005)39号
【发布日期】 2005-11-02
【实施日期】 2005-11-0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版权局关于查缴盗版《读者》、《杂文选刊》、《走遍美国》、《龙珠》等出版物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版权局,解放军总政宣传部版权局:
  近来,市场上出现了大量的非法盗版《读者》系列出版物、《杂文选刊》合订本、《走遍美国》VCD及《龙珠》图书等4部出版物(具体情况见附件1—4)。这些侵权盗版行为,严重侵犯了出版单位及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由于盗版刊物质量低劣,错误较多,严重侵害了读者的合法权益。
  为保护著作权人及出版单位的合法权利,维护出版物市场的正常秩序,保护广大读者的合法权益,特作如下通知:
  一、各级版权行政管理部门要对本地区的期刊、图书等出版物市场进行检查,发现销售盗版《读者》等4部出版物的,一律收缴,并对侵权责任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二、在查处中,要注意深挖线索,追根溯源,查找盗版的源头。对盗版出版物的非法制作者,给予严肃处理;对触犯刑律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三、各地版权行政部门在打击侵权盗版制品,净化市场环境的同时,要加强打盗维权的宣传力度,营造震慑盗版者的声势。
  请各地版权行政部门将执行本通知的情况、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我局。

二00五年十一月二日

附件:1.《读者》系列出版物正、盗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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