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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邮寄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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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文字号】 国食药监安[2005]498号
【发布日期】 2005-10-25
【实施日期】 2005-11-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邮寄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食药监安[2005]49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邮政局:
  为加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邮寄管理,确保邮寄安全,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国家邮政局共同制定了《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邮寄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将本办法通知到辖区内有关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邮政营业机构,并遵照执行。
  本办法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00五年十月二十五日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邮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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