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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输液用无菌气体瓶产品管理等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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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文字号】 国食药监办[2005]531号
【发布日期】 2005-11-01
【实施日期】 2005-11-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规范输液用无菌气体瓶产品管理等问题的通知
国食药监办[2005]5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近期,国家局不断接到有关输液用无菌气体瓶产品(已经取得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的投诉举报,反映该类产品中被充入高浓度氧气,企业在销售中宣传该类产品通过静脉给氧起到相应治疗作用。经查,上述情况属实。此外,还发现某些省局也批准该产品充氧和产品说明书中含有氧气治疗作用的情况。为了进一步规范输液用无菌气体瓶产品的管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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