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测绘资质复审换证总结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 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简称《测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简称《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国家测绘局2004年6月下发了《关于开展测绘资质复审换证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测办[2004]75号),部署开展全国测绘资质复审换证工作,此项工作按计划将于2005年底前结束。《通知》下发以后,各省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开展工作,其中有些省局已经提前完成了本省的测绘资质复审换证工作。为做好测绘资质复审换证总结工作,为今后的测绘资质管理工作积累经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