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直销员证》式样的公告 商务部公告2005年第74号 根据《直销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现将《直销员证》式样公告如下: 一、证件正面式样 证件宽11厘米,高16厘米,为聚酯薄膜密封、单页卡式,由正反两面组成。证件底色为蓝色。 直销地区是指直销员所隶属的直销企业的分支机构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有服务网点的地区。 直销产品是指经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批准的,直销企业的直销经营许可证上所载明的产品。 企业标识是指由企业自行设计,用于代表企业形象的图形、文字、字母或上述元素的组合。企业可自行决定是否将标识印制在证件上。 证件式样如下(1:1比例) ┌─────────────────────────────────┐ │┌─────┐ │ ││ 企业 │直销员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