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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直销员证》式样的公告(商务部公告2005年第74号)
【字体:
【发布部门】 商务部  
【发文字号】 商务部公告2005年第74号
【发布日期】 2005-11-01
【实施日期】 2005-11-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对《直销员证》式样的公告
商务部公告2005年第74号


  根据《直销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现将《直销员证》式样公告如下:
  一、证件正面式样
  证件宽11厘米,高16厘米,为聚酯薄膜密封、单页卡式,由正反两面组成。证件底色为蓝色。
  直销地区是指直销员所隶属的直销企业的分支机构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有服务网点的地区。
  直销产品是指经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批准的,直销企业的直销经营许可证上所载明的产品。
  企业标识是指由企业自行设计,用于代表企业形象的图形、文字、字母或上述元素的组合。企业可自行决定是否将标识印制在证件上。
  证件式样如下(1:1比例)
  ┌─────────────────────────────────┐
  │┌─────┐                          │
  ││  企业 │直销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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