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办案助手
|
帮助指南
注册
登录
办案助手
法律法规
寻找律师
法治新闻
法律咨询
办案助手
|
法律法规
新法速递
常用法律
专题聚焦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的复函
【字体:
大
中
小
】
【发布部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已变更)
【发文字号】
劳社厅函[2005]364号
【发布日期】
2005-10-27
【实施日期】
2005-10-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的复函
(劳社厅函[2005]364号)
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国家粮食局人事司、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化学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人事教育部、信息产业部电子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
不用注册快速提问,3分钟内100%回复
常用案由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贪污罪
盗窃罪
故意杀人罪
职务侵占罪
敲诈勒索罪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民间借贷纠纷
行贿罪
交通肇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