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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的复函
【字体:
【发布部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已变更)  
【发文字号】 劳社厅函[2005]364号
【发布日期】 2005-10-27
【实施日期】 2005-10-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的复函
(劳社厅函[2005]364号)


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国家粮食局人事司、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化学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人事教育部、信息产业部电子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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