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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关于选择深圳、厦门等市作为推行工程担保试点城市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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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  
【发文字号】 建市招函(2005)73号
【发布日期】 2005-10-26
【实施日期】 2005-10-2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关于选择深圳、厦门等市作为推行工程担保试点城市的意见
建市招函(2005)73号


深圳市建设局、厦门市建管局、青岛市建委,四川省建设厅、成都市建委,浙江省建设厅、杭州市建委,江苏省建设厅、常州市建委:
  为了贯彻“2005年中国工程担保论坛”和全国工程担保座谈会议精神,总结工程担保工作经验,指导全国工程担保工作积极有序进行,我们选择深圳、厦门、青岛、成都、杭州、常州六市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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