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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组织开展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年表彰活动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民政部  
【发文字号】 民函[2005]299号
【发布日期】 2005-10-25
【实施日期】 2005-10-2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民政部关于组织开展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年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2005年是民政部确定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年。一年来,各地在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中,结合实际,开拓创新,培育和树立了一批先进典型,扩大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社会影响,提高了社会公信力,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的通知》(民函(2005)27号)要求,民政部决定开展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年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民政部
二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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