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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关于举办第五、六期债券远期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发文字号】 中汇交发[2005]296 号
【发布日期】 2005-10-25
【实施日期】 2005-10-2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关于举办第五、六期债券远期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中汇交发[2005]296 号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参与者:
  为进一步推动债券远期业务的开展,帮助广大市场成员更深入地理解和掌握债券远期交易相关政策、理论,加强风险控制能力,提高产品定价水平,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统一安排,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将于2005年11月8日至11月10日和11月12日至11月14日在云南省昆明市举办债券远期业务第五期和第六期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的主要内容
  1、债券远期交易政策法规解读;
  2、债券远期等金融衍生品市场理论;
  3、债券远期定价原理;
  4、债券远期交易、结算流程与风险控制;
  5、国际市场远期等金融衍生品交易策略和风险防范。
  二、参训人员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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