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投资人选择赎回04国开17债券公告
【字体:
【发布部门】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10-25
【实施日期】 2005-10-2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投资人选择赎回04国开17债券公告


  根据国家开发银行2004年第十七期金融债券发行办法,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可选择在2005年11月25日(第一次)向发行人全部或部分回售债券,现将该债券本次赎回事宜公告如下: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