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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于同意厦门象屿保税区与港区联动试点方案的函
【字体:
【发布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字号】 署加函〔2005〕381号
【发布日期】 2005-10-21
【实施日期】 2005-10-2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海关总署关于同意厦门象屿保税区与港区联动试点方案的函
署加函〔2005〕381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厦门区港联动试点工作有关事宜的函》(闽政函(2005)12号)收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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