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商务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农轻纺产品贸易促进资金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商务部  财政部  
【发文字号】 商规发[2005]507号
【发布日期】 2005-10-20
【实施日期】 2005-10-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商务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农轻纺产品贸易促进资金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商规发[2005]50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厅(局):
  为提高我国出口农产品、轻工产品、纺织品的质量与安全水平,增强我国相关产业的国际竞争力,规范农轻纺产品贸易促进资金的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商务部和财政部制定了《农轻纺产品贸易促进资金暂行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二00五年十月二十日
 
 
农轻纺产品贸易促进资金暂行管理办法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