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司关于征求对身体成分分析仪等产品分类界定意见的函
【字体:
【发布部门】 国家其他机构医疗器械司  
【发文字号】 食药监械函[2005]69号
【发布日期】 2005-10-20
【实施日期】 2005-10-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司关于征求对身体成分分析仪等产品分类界定意见的函
食药监械函[2005]6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近期,我司收到部分省局和企业对下列有关产品如何分类界定的请示,我司提出了初步意见,现征求你们的意见:
  一、身体成分分析仪:用于测量蛋白质、矿物质、脂肪在人体中所占的比例;体重;肌肉形态;营养状况;上下肢平衡比;血流量;营养评估;生物电阻抗等。具有糖尿病诊疗;指导AIDS病人的恢复;评价白血病患者病情的作用。拟作为Ⅱ类医疗器械管理。
  二、糖尿病信息管理软件:用于对糖尿病患者相关数据信息进行下载、记录、整理和分析。拟作为Ⅱ类医疗器械管理。
  三、脏器病变早期筛查仪:用于筛查和监测内脏疾病的神经电生理设备。由传感器,含主动和被动电极组成,用于接收和使用直流电。拟作为Ⅱ类医疗器械管理。
  四、血糖数据分析软件:用于对血糖仪储存的血糖测量记录进行下载和分析。具有快速下载数据,储存分析结果,清除血糖仪内储存记录的功能。可提供7种报告类型及图表分析,自定义打印报告的项目,还可通过网站连接下载更多信息。拟作为Ⅱ类医疗器械管理。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