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核安全管理司关于批准颁发江苏标新久保田工业有限公司核承压设备制造资格许可证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核安全管理司  
【发文字号】 国核安发[2005]106号
【发布日期】 2005-10-20
【实施日期】 2005-10-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核安全管理司关于批准颁发江苏标新久保田工业有限公司核承压设备制造资格许可证的通知
国核安发[2005]106号
 
 
江苏标新久保田工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300-1000MWe压水堆核电厂主管道制造资格许可证《申请函》(标新文件(2005)第13号)收悉。
  依据《民用核承压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规定》(HAF601)及其实施细则(HAF601/01),我局审查了你公司提交的取证申请书及相关申请,并进行了现场检查。
  经审查,我局认为你公司具备了HAF601所要求的各项能力,同意向你公司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承压设备制造资格许可证》(国核安证字Z(05)06号)。你公司必须遵守下述许可证条件: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