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关于短期融资券发行企业披露2005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情况的公告 中汇交发[2005]294 号 按照《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5]第2号)和《短期融资券信息披露规程》(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5]第10号)的有关规定, 经人民银行批准发行短期融资券的24家企业全部通过中国货币网,按时在2005年10月15日前披露了2005年第三季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 在本次信息披露中: 1.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济南钢铁集团总公司、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等7家公司按规定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