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对《导航电子地图安全处理技术基本要求(公示稿)》意见的函 测国土函[2005]200号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下达的《导航电子地图安全处理技术基本要求》等6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我局组织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国家测绘局西安标准化研究所等单位,制定了《导航电子地图安全处理技术基本要求(公示稿)》。现予公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之日起一个月内(11月17日前)将意见以文字形式反馈至: 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 苏山舞 印洁 电话: 010-68240254 010-88217817 E-mail:sushanwu@casm.ac.cn yinjie2005@gmail.com 国家测绘局国土测绘司 二○○五年十月十七日 附件:导航电子地图国家强制标准-公示稿 目 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