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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和河北两家分公司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费率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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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保监产险〔2005〕881号
【发布日期】 2005-10-11
【实施日期】 2005-10-1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和河北两家分公司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费率的批复
(保监产险〔2005〕881号)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补报黑龙江、河北两家筹建机构机动车辆保险费率的请示》(华保报(2005)162号)及其补正材料《关于对机动车辆保险产品审核意见的补充报告》(华保报(2005)166号)收悉。经审核,同意你公司黑龙江和河北两家分公司筹备机构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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