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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于印发《农资农家店建设与改造规范》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商务部  
【发文字号】 商建发[2005]543号
【发布日期】 2005-10-11
【实施日期】 2005-10-1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商务部关于印发《农资农家店建设与改造规范》的通知
商建发[2005]5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
商务部关于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的通知》(商建发[2005]45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农村商品流通工作,建立和完善农业生产资料产品经营网络,特制定《农资农家店建设与改造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从2005年开始,农资农家店纳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范围,具体验收办法按《商务部关于“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验收的通知》(商建发[2005]53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请各地将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建议,及时向我部(市场建设司)反馈。
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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