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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内蒙古宁城老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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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证监公司字[2005]101号
【发布日期】 2005-10-10
【实施日期】 2005-10-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内蒙古宁城老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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