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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电合一”农业信息服务试点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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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农业部财务司  
【发文字号】 农财发[2005]72号
【发布日期】 2005-10-10
【实施日期】 2005-10-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三电合一”农业信息服务试点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农财发[2005]7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畜牧、农林、水产)厅(委、局、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三电合一”农业信息服务试点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农业部财政项目支出管理暂行办法》(农财发[2002]36号)的规定,我部制定了《“三电合一”农业信息服务试点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映。

农业部财务司
二〇〇五年十月十日


“三电合一”农业信息服务试点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三电合一”农业信息服务试点项目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搞好面向“三农”的信息服务工作,进一步打通信息服务“最后一公里”,根据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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