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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关于公布《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工作监督检查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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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  
【发文字号】 全许办[2005]54号
【发布日期】 2005-10-09
【实施日期】 2005-10-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关于公布《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工作监督检查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各产品审查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工作监督检查规定》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 本通知自2005年11月1日实施。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公布〈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条件审查工作质量的抽查规定〉的通知》(全许办[2002]49号)同时废止。
 
二○○五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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