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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请做好首届中国城镇水务发展国际研讨会暨水处理新技术与设备博览会参会组织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建设部  
【发文字号】 建城函[2005]312号
【发布日期】 2005-10-09
【实施日期】 2005-10-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请做好首届中国城镇水务发展国际研讨会暨水处理新技术与设备博览会参会组织工作的通知
建城函[2005]312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市政管委、水务局、园林局,各城市建委(建设局)、市政公用局、园林局(绿化)局、水务局,各有关单位:
  近日,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召开首届中国城镇水务发展国际研讨会暨水处理新技术与设备博览会的通知》(建城[2005]151号)(以下简称四部委《通知》)。这次会议将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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