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种植业、渔业产品)现场检查实施细则(试行) 农质安发[200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无公害农产品工作机构: 为规范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现场检查工作,根据《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现场检查规范》相关规定,我中心组织制定了《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种植业、渔业产品)现场检查细则》,现予印发。本细则自2005年10月1日开始实施。 在现场检查工作中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中心审核处联系。 二○○五年九月十二日 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种植业、渔业产品)现场检查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条 根据《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现场检查规范》,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