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泰国热带水果进境检验检疫要求》的通知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 根据泰国热带水果输华检验检疫条件的议定书规定和中泰双方达成的一致,自2005年9月30日起,我国正式对来自泰国的芒果、榴莲、龙眼、荔枝和山竹五种水果实施新的检验检疫要求。现将《泰国热带水果进境植物检疫要求》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报告总局。
2005年9月29日
附件: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口岸应对流感大流行应急技术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 为切实做好口岸对流感大流行的准备工作,总局制定了《口岸应对流感大流行应急技术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技术方案》),现予印发。请各局根据《技术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局具体实施方案,并于10月底前将实施方案报总局卫生司。请各局及时将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报总局。
附件: 口岸应对流感大流行应急技术方案(试行)
附件: 口岸应对流感大流行应急技术方案(试行)
1 总则 1.1目的 为认真做好口岸应对流感大流行监测、疫苗、药物和应急处理等准备工作,高效、有序地落实流感大流行发生时口岸应急处理工作,及时缓解、控制和消除流感大流行的危害,保障出入境人员和口岸公众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方案。 1.2 工作原则 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反应及时、有效应对、依靠科学、协调合作的工作原则。 1.3 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口岸范围内涉及出入境人员、交通工具、货物、集装箱、行李、邮包等,与流感大流行有关事件的准备和应急处理工作。 流感大流行是指当甲型流感病毒出现新亚型或旧亚型重视,人群普遍缺乏相应免疫力,造成病毒在人群中快速传播,从而引起流感在全球范围内的广泛流行。流感大流行具有发病率和病死率高、传播迅速和波及范围广的特点。 1.4 口岸应对流感大流行的预警阶段分级 依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国境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出入境检验检疫应急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按照新亚型流感病毒疫情发生和流行性质、危害程度和波及范围,将口岸流感大流行预警级别设置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进行预警,分别实行Ⅳ级、Ⅲ级、Ⅱ级和Ⅰ级应急反应。 蓝色预警,Ⅳ级应急反应阶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