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0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有关研究生招生单位: 根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财政部 人事部关于大力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意见》(教民(2004)5号,以下简称《意见》)、《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印发<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教民(2005)11号,以下简称《方案》)的精神,现将200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