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共青团中央、水利部、农业部、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全国青联关于表彰第十届中国杰出青年农民的决定
【字体:
【发布部门】 水利部  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  国家林业局  共青团中央  财政部  农业部  
【发文字号】 中青联发[2005]62号
【发布日期】 2005-09-27
【实施日期】 2005-09-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共青团中央、水利部、农业部、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全国青联关于表彰第十届中国杰出青年农民的决定
中青联发[2005]62号
 
 
  农村青年始终是我国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伟大实践中,他们主动适应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努力学习,艰苦创业,带头示范推广先进农业科学技术,带头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带头开拓海内外农产品市场,带头保护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带头弘扬文明新风,有力地推动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为表彰先进,激励广大农村青年立足农村,奋发成才,共青团中央、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