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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深交所基金销售与交易服务平台运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09-27
【实施日期】 2005-09-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深交所基金销售与交易服务平台运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我所开放式基金场内申购赎回业务已于2005年8月份正式开通,在交易系统内即涵盖了基金发行、申购赎回、二级市场交易、登记结算及净值揭示等各个业务环节,初步构建了完整的基金销售与交易服务平台。鉴于部分会员单位在宣传与应用该平台中还存在一些问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于该平台的三大特点,请各会员单位营业部尽快熟悉并及时向投资者重点宣传和推介:
  1.凡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会员单位均可直接参与基金场内认购;
  2.基金开放并上市后,所有深交所会员单位均可参与基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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