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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新版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放行通知单事项的公告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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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部门】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发文字号】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5年第46号
【发布日期】
2005-09-27
【实施日期】
2005-09-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启用新版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放行通知单事项的公告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5年第46号)
国家环保总局的有毒化学品进出口审批工作与海关电子口岸将于2005年10月1日正式联网运行,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实施,现将启用新版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放行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的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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