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国国土资源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候选名单进行公示的公告 按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的通知》(国土资发(2003)34号)和《关于印发〈省级国土资源管理依法行政考核标准〉等四个依法行政基地评选工作文件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35号)的要求,各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自查、抽查、互查的基础上,推荐上报了“全国国土资源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候选单位名单。前不久,部发函要求各地结合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情况对上报单位进行了复核。现经部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初步确定了116个候选单位(具体名单附后)。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候选单位名单予以公示,期限为自公示之日起15日。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对公示对象的意见,可以向部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反映。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内大街64号 邮编:100812 E-mail:cjjsgy@163.com 国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