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国庆节期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部直属长江水利委员会(武汉)、黄河水利委员会(郑州)、淮河水利委员会(安徽蚌埠市)、珠江水利委员会(广州)、海河水利委员会(天津)、松辽水利委员会(长春)、太湖流域管理局(上海)、其他部直属单位(自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乌鲁木齐),中国水利电力对外公司(自发)、中国水利投资公司(自发): 2005年国庆节即将来临。为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发生重特大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发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