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关于印发安徽、新疆、北京、江苏抗震管理工作经验的通知 建质防[2005]114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各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交流各地的抗震管理工作经验,提高抗震工作管理水平,现将安徽建设厅抗震办公室、新疆建设厅抗震办公室、北京市人民政府抗震办公室和江苏省建设厅抗震办公室在2005年7月28-29日我部召开的全国抗震办公室主任座谈会上的汇报材料印发给你们,供你们在抗震管理工作中参考。 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 二00五年九月十九日 与时俱进依法行政加强对抗震工作的监督管理 我省的抗震工作是自一九七七年开始全面开展的。多年来坚持“预防为主、平震结合、常备不懈”的方针,由单体工程抗震加固管理发展到对新建工程的全面抗震设防;由一般防御发展到编制实施城市抗震防灾规划和设防区划的综合防御;由城市延伸到乡村。基本实现了全过程、多层次、多方面地开展抗震防灾工作,提高了全省抗御地震灾害的能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按照建设部的安排,现将我省开展抗震防灾工作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落实,建立了全省抗震防灾工作管理体系 抗震工作是建设系统长期必须抓好的一项工作,没有专门机构很难将抗震工作搞好,我省首先抓了组织落实。1976年唐山地震后,我省抗震设防区的地、市、县相继成立了抗震办公室或有专人负责抗震工作,在全省范围内基本形成了抗震管理体系。多年来,各级政府在历次机构改革中,都把抗震设防职能赋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保证了抗震管理队伍相对稳定,为我省抗震工作的发展提供了组织上的保证。2001年省政府机构改革,省建设厅在人员、机构大幅度精减的情况下,厅党组仍然非常重视省级抗震机构的设置,将抗震办和勘察设计标准定额处合署办公,一个机构、两个牌子。从组织上保证了抗震职能的有效履行,保证了国家抗震的方针、政策在我省得到落实。 二、加强宣传,提高全社会对抗震设防审查的认识,尤其是使有关部门领导达成共识 为了提高全社会对抗震设防审查必要性重要性的认识,1998年我们以抗震设防为主题,在《安徽日报》开出专版,每周一期,连续十个月;1999年在《安徽建筑》杂志开出专刊进行宣传。使全社会尤其是有关部门的领导,充分认识到工程的抗震质量是工程质量的主体之一,如果抗震设防质量不合格,该工程的质量就不能说合格;认识到全面开展抗震设防审查,既是确保抗震设防质量的有效手段,又是保证新建工程质量和减轻灾害的重要举措;认识到地震是一种突发性的自然灾害,目前还不能准确地预报,地震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主要原因是房屋建筑、工程设施、设备的倒塌和破坏引起的;认识到地震并不可怕,减轻地震灾害最根本最有效的措施是抗震设防,只要设防到位房屋就不会倒塌,抗震设防直接关系到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百年大计,可以设想,在每次地震后,如果房屋建筑、工程设施、设备不倒塌和损坏,那么人们对待地震这一自然灾害,完全可以象对待“刮风下雨”一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