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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印发《缓解县乡财政困难工作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财政部  
【发文字号】 财预[2005]459号
【发布日期】 2005-09-17
【实施日期】 2005-09-1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财政部关于印发《缓解县乡财政困难工作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预[2005]45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推进缓解县乡财政困难工作,科学、客观地评价地方缓解县乡财政困难的努力程度和工作实绩,建立中央对地方奖补资金绩效评价体系,财政部研究制定了《缓解县乡财政困难工作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请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绩效评价办法,报财政部备案。
2005年9月17日
缓解县乡财政困难工作绩效评价暂行办法
  根据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有关精神,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切实缓解县乡财政困难的意见〉的通知》(财预[2005]5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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